沈煜站到舞台中央,手里握着话筒,话筒的线从指间垂下去,在灯光下几乎看不见。
前奏的钢琴声从音响里流出来,像水一样漫过整个影厅,漫过座椅,漫过人们的肩膀,漫过那些还没干透的泪痕。
他开口的时候,声音比平时低了半度。没有技巧性的转音,没有刻意的情绪渲染,只是把每一个字放在了它该在的位置,不高不低,不轻不重,刚好够到每个人耳朵里。
“也许很远或是昨天,在这里或在对岸——”
台下没有人说话。前排的观众把手机灯打开了,一点光亮在黑暗中亮起来,像一颗星子,孤零零地悬在那里。
然后是第二颗。第三颗。越来越多。
副歌响起的时候,整个影厅已经变成了一片安静的星海,所有的光都朝着舞台的方向,照着那个站在光里的人。
有观众终于止不住眼泪。
一个中年男人把手机灯举得高高的,另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脸,肩膀轻轻起伏着,他手里的光没有灭,一直在亮。
有个年轻女孩靠在朋友肩头,两个人一起跟着旋律轻声哼,哼着哼着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了,朋友没有帮她擦,只是把肩膀又给她靠过去了一点。
观众席里有人忍不住小声交流。
前排一个戴棒球帽的男生凑到同伴耳边,声音压得很低,但压不住那股激动:
“这首歌配上刚刚的电影,绝了。真的是绝杀。我本来已经哭完了,他这一唱我又不行了。”
同伴是个扎丸子头的女生,手里还攥着湿透的纸巾,头也没回地应了一句:“那可不,你也不看看唱歌的是谁?沈煜啊。从出道到现在,他写的歌有一首不火的吗?”
前排另一个观众听到他们的对话,也侧过头来加入了讨论:“就是。首首精品,别人一张专辑出两首爆款就算过年了,他的歌单你随便点一首都是循环级别的。”
戴棒球帽的男生叹了口气,语气里半是崇拜半是无奈:“什么都好,就是产量太低了。我作为一个歌迷真的很痛苦——等他一首新歌比等电影续集还难。”
丸子头女生终于把目光从台上移开,瞥了他一眼:“他当导演当演员当编剧还要参加综艺,写歌是副业好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