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不不,贵人误会了。”何阳连忙摆手,语气愈发恭敬。
“以贵人的身份,自然有资格进入质市。”
“只是......只是依我大周现行礼法,尤其周公摄政以来,严令禁止一切非官方、不合‘礼’的私人奴隶贩售与蓄奴。”
“即便是诸侯,蓄奴数量、来源亦需符合规制,私下大规模买卖、尤其涉及‘良人’为奴,乃是重罪。”
何阳开始滔滔不绝的跟李枕讲解周室礼法的规定。
李枕听了半天,总算是听明白了一些。
简单来说就是,想要进入‘质市’,通过合法途径买卖奴隶,需要他用类似于奉偃林的命令,以六国的名义,进入‘质市’购买。
大周禁止一切以私人名义购买奴隶的行为。
哪怕是偃林,也得以‘方国之主’的公身,而非‘私人’身份交易。
简单来说就是,偃林说‘我想要买几个奴隶使唤’,这是私人身份,周室不允许。
偃林得说‘我六国的工坊缺匠人、田亩缺耕奴,我以国君之命采买’。
这是方国的公需求,周室才认可。
作为国君入场交易时,会在竹简券书上写“某方国国君,为邦采买隶臣多少名”,而非“某君私购奴隶多少名”。
这份券书要一式三份,一份方国国君留存,一份交周室司隶备案,一份还要呈报给周天子的宗伯,也就是掌管诸侯礼制的官吏。
说白了,周室要管的不是‘谁买’,而是‘为什么买’。
只要是为方国公事,哪怕你是国君,也能光明正大地买。
要是为自己私事,哪怕你是国君,照样进不去交易场的门。
武王灭商后,最忌惮的就是各路方国私下积蓄力量。
奴隶在当时不只是劳力,更是潜在的兵源。
一个方国若私下蓄养大量精壮奴隶,很容易变成‘私兵’。
所以周室定下规矩,一切人力、物力的交易,都要挂靠‘邦国公事’,接受王室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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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怕是国君,也不能突破‘公’的框架搞私人交易。
偃林说他奉他自己的命令买奴隶是可以的,但前提是他下的命令,是“国君为国办事”的命令,不是“私人花钱买物”的命令。
这不是文字游戏,是周初礼制与王权制衡的核心规矩。
周武王灭商后,镐京处于政权初建的维稳阶段。
这个时期,周人既要安抚商遗民,又要强化周礼礼制的权威。
此时的奴隶交易,尤其是涉及到商遗民奴隶这类敏感人口,管控比西周中期更严,交易规模也极小。
私人买卖更是严格禁止。
听了何阳的讲解,李枕知道想要通过合规的方式,走合法渠道,是走不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