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娟端着托盘进来时,案上的公文已经批了厚厚一叠。
黛玉坐在那里,笔还没搁,正在最后一页上写字。阳光从窗棂间漏进来,落在她握着笔的手指上,那手指细白得像透明似的,青筋隐隐可见。
紫娟没出声,把托盘轻轻放在旁边的小几上——一碗粳米粥,一碟笋丝,一碟桂花糕,一碟酱菜,都是清淡的。她还特意在粥里加了一勺红枣泥,姑娘不爱吃甜的,但红枣补气,她总得想方设法让姑娘多吃一口。
等黛玉搁下笔,她才开口:“姑娘,该用午饭了。”
黛玉“嗯”了一声,目光还落在公文上,像是在默读最后几行字。
紫娟站着没动。
过了一会儿,黛玉抬起头,看了她一眼:“知道了,你放下吧。”
“奴婢放下,姑娘也不会吃。”紫娟说这话时语气平平的,不像劝,倒像陈述事实。
黛玉被她说得顿了一下,倒也没恼。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了。紫娟跟了她这么多年,从潇湘馆到总督府,从闺阁到朝堂,旁人对她越来越恭敬、越来越畏惧,只有紫娟,还是那个敢说她“不会吃”的紫娟。
黛玉把面前的公文合上,推到手边,伸手端起了粥碗。
喝了一口,停了片刻,又喝了一口。
紫娟在旁边看着,没说话。
第三口下去,黛玉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,把碗放下了。
“不合胃口?”紫娟问。
“不是。”
“那是怎么了?”
“太烫。”黛玉说着,拿起筷子,夹了一筷笋丝。
紫娟看了一眼那碗粥。她端过来之前特意晾过片刻,入口只是温的,根本不算烫。她没有戳穿,只是“嗯”了一声,转身去收拾案上批完的公文,把它们按日期顺序理好。
黛玉慢慢嚼着笋丝,又喝了一口粥。这次没再说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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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娟一边理公文,一边用余光看着黛玉。
姑娘吃东西的样子,跟从前在潇湘馆时一模一样——小口小口的,嚼得很慢,像是在完成一件不得不做的事,而不是在享受什么。
那时候姑娘身子弱,大夫说要养胃、要按时吃饭,她一日三餐端到潇湘馆,姑娘也是这个吃法:吃几口就放下,过一会儿再端起来吃几口,一顿饭能吃大半个时辰。
她曾经问过姑娘:“是不是饭菜不合口?奴婢让厨房重做。”
姑娘说:“不是,就是不饿。”
可她的下巴越来越尖,手腕越来越细,衣裳穿在身上空荡荡的,风一吹就飘起来。
现在也是这样。